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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商标注册不被允许的主要体现

作者:汉中亨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12 08:11:46

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别不同的品牌。商标注册有很多情形,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可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条件。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商标会不被允许注册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汉中商标注册不被允许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

随着人类商标保护需求越来越受到重视,每年的商标数量申请也在逐年增加。商标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名称为注册,你就肯定不能属于同一类别注册,这使得商标越来越稀缺。那么,当我们使用申请商标时,我们应该如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下:

一、商标命名诀窍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可以决定企业的长期发展。然而,并非所有高端大气名称都可以用作商标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不得将其用作商标或注册。企业使用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会等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或者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意义的名称商标注册,不能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时,不仅要考虑影响其传播力的因素,如好听的名称、容易记忆、容易宣传等,还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原创性和相似性,从而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查,提高成功率商标注册。

二、近似的查询应该小心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相同或相似商标引起的商标注册故障是最常见的故障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值。企业或个人可登录商标局指定网站“中国商标网络”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近似查询。通过询问商标局的商标注册注册,他们可以知道所准备的商标申请注册是否与他人拥有的商标注册或注册相同或相似。这将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时间和金钱的双重损失。

商标异议复审流程,对于商标注册,相信大多数人都会立刻想到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商标注册办法,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申请,甚至在工商局申请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商标注册和现有的和正在注册的商标存在相似或近似的情况,工商局就会将申请的商标打回重审,那么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商标异议复审流程商标异议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①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②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一、所需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个人:身份证正反电子扫描件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扫描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标样:电子JPG格式,黑白稿,可以是中文、英文、LOGO或其组合。

二、流程:1、查询商标,出具专业查询报告,提高商标通过率,确定申报即签订委托代理协议。2、材料齐全,1小时内申报,提交后24小时内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含国家局下发的商标注册申请号)。3、申报后2个月左右下发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4、申报后9个月左右经过审查后公告或驳回(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5、公告期3个月:1)期满无人异议,再过2个月左右下发商标注册证(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2)如有异议,进入异议答辩程序。

三、时间:正常且顺利的情况下注册商标所需时间约:9+3+2=14个月。(即9个月审理期+3个月公告期+2个月制证期,以国家局实际进度为准)

四、商标注册申请通过率100%:(以国家商标局下发的本签收单为计算依据,初步审定公告即为通过审查)

五、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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